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临沂市2021年中职学校(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利来app

 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临沂市2021年中职学校(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利来app
索引号 1378085680/jyj/2021-0000035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临沂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1-06-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  题 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临沂市2021年中职学校(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临沂市2021年中职学校(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教育工作办公室,局直属各学校:

现将《临沂市2021年中职学校(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临沂市2021年中职学校(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健康发展,切实做好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单位

按国家规定,经省、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批准举办的职业中专(含职业中专、普通职业院校举办的职业中专班)和技工学校(含招收中级班的技师学院),具备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以下简称中职学校)。

二、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结合专业设置情况,合理申报招生计划。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县区初中毕业生生源情况,严格按照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合理确定中职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或市人社局复核,省教育厅或省人社厅备案同意后下达。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按计划和规定组织招生宣传工作。

各县区、市直属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要认真填写《临沂市2021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和《临沂市2021年中职学校招生计划汇总表》,并于5月31日前以县区为单位报送至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办公室技工教育科。

自2021年起,我市在优质中职学校中开展“职教高考班”试点工作,城区获省级示范性立项的中职学校可申办“职教高考班”。各县申办标准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试点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20%(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当增加数量),招生计划单列,招生工作单独进行。

三、招生对象

中职学校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也可招收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

四、招生专业

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公布的备案学校和专业情况,统一下发《临沂市2021年高中段招生计划》,对各中职学校的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和学制进行公布,作为中职学校招生宣传以及学籍注册的依据。

五、招生政策

(一)招生原则

中职学校招生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严格按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可招收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被录取人员凭学历证书实行注册入学。通过注册入学方式自主招收的初高中毕业生,由招生中职学校凭初高中毕业证到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和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办公室技工教育科进行资格审查,按规定程序办理录取手续。

(二)招生批次

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优质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批次;第二阶段为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批次。

城区优质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招生工作通过“临沂市高中段招生平台”统一开展,由市教育局负责;各县优质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招生工作由各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逐步实现与普通高中同时填报志愿,同一批次录取。

各县区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录取批次,仍然实行“临沂市高中段招生平台”和“线下”两种报名方式,由学校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招生工作。

(三)志愿填报和录取

志愿填报要坚持考生自愿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背考生意愿更改考生志愿,有关学校要在志愿填报期间开放能够上网的机房,方便学生填报志愿。

1.城区中职学校。城区“职教高考班”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7日—8日,考生可自行登录临沂市高中段招生平台()进行志愿填报,7月9日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录取并公布录取结果;城区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批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4日-25日,考生可登陆系统填报志愿,也可到各中职学校进行考察后先行线下登记,登记后由中职学校统一办理志愿填报手续,录取工作由各学校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自行组织,录取结果由学校公布。

2.各县中职学校。各县中职学校志愿填报时间和录取时间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确定,8月30日前结束录取工作并将录取结果统一上传至“临沂市高中阶段招生平台”。

六、学籍注册

中职学校录取的新生入学后,统一实行秋季注册,由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组织注册,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0日。凡未在省教育厅或省人社厅备案的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七、工作要求

(一)探索职教高考招生改革。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借鉴青岛、烟台等地的先进经验,鼓励省级示范校积极设立“职教高考班”,探索职教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实现职教高考班与普通高中同一批次录取。

(二)规范中职学校招生行为。各中职学校要严格落实招生工作主体责任,遵守招生纪律,维护招生秩序,主动将招生简章通过学校网站等渠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要切实落实招生监管责任,严格审核在本县区招生学校的资质和招生简章,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未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审批设立的中职异地分校、办学点,要坚决取缔招生资格。自2021年起,市教育局将建立中职学校管理工作通报制度,对存在违规办学和违规招生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格中职学校学籍管理。各县区、各中职学校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强化学籍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确保做到专人负责、管理和操作。要严格按照“人籍一致”的原则,规范学籍注册程序和学籍管理工作,严格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严谨空挂学籍等违规行为。

(四)强化中职教育招生宣传。各县区、各中职学校要加强宣传引导,利用职业教育活动周、校园开放日、政策咨询会,以及网络新媒体、展览、观摩等宣传媒介,解读高职扩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扩招等有力政策,积极引导学生和家长了解中职教育。要加强与当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合作,加大对中职教育的宣传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热点问题,打造一批特色多样的中职教育品牌。

(五)做好毕业生去向跟踪统计。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强化控辍保学工作,安排辖区内初中学校,落实每一名初中毕业生去向,确保有升学意愿又符合条件的学生,能升入高中阶段就读。要用好“初中毕业生去向查询平台”,详细掌握学生升学情况,保质保量完成本县区高中阶段招生任务。

市教育局联系人:赵惠娟;联系电话:8316047;电子邮箱:

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张凤军;联系电话:8316680;电子邮箱:

附件:1、临沂市2021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

2、临沂市2021年中职学校招生计划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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